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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的法规规章开始施行

2013/5/2 14:58:02  

据《劳动报》报道,《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规章,将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些法规推出后,将对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列入“黑名单”。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用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

  规定明确,符合七种情形之一、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应当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其中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或者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情节严重,或者其他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医疗器械造成严重后果,被吊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等。

  制定《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目的是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会议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节省会议开支。条例规定,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数量、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得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考察和培训。

(来源:www.qxyc.net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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