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械[2005]75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现予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
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工作由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环节构成。
受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受理办负责;技术审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由局机关负责。
一、受理办
1.受理
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做出如下处置: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开具《补正资料通知书》符合要求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办接收申报单位所提出的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注册申请项目。
2.录入(2个工作日)
对于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资料,3.录入后。将资料转技术审评中心(2个工作日)
4.受理资料时的核查要点:见《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受理规范》
转交技术审评中心(申报单位接到补充资料通知单”及受理办收到补充资料后,5.对于技术审评中心认为不合格、需补充材料的受理办应及时发“补充资料通知单”并接收补充资料。均须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
结论为“基本合格”需补充材料的受理办发补充通知单,6.对于技术审评完毕。接收补充资料后,将资料转局医疗器械司注册处(申报单位接到补充资料通知单”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办收到补充资料后,需转交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不能判定补充资料是否符合技术审评要求的注明情况,将资料转技术审评中心(须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由技术审评中心判定资料的合格性。
6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印注册证、盖章、发布批件工作(不计入审批时限)7.受理办接到局医疗器械司注册处转交的行政审批结束的资料后。
转交技术审评中心档案室(1个月内完成)8.证书发放完毕的资料。
二、技术审评中心技术审评(50个工作日)
进行技术审评。审评要求见“审评细则”技术审评中心接到需要技术审评的申请资料。
2个工作日内将审评项目分发到各处室。技术审评中心办公室在收到受理办转来的资料后。
1.主审人审评(工作时限:36个工作日)负责对申报资料的实质性审查并填写技术审查演讲。
并写出复审意见。2.复审人复审(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对主审人出具的技术审查演讲进行复审。
签发最终技术审查演讲。3.中心主任签发(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对复审人复审后的技术审查演讲进行确认。
审评中心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将技术审评结论为合格或者退审的资料转局医疗器械司注册处;结论为基本合格的资料转受理办;技术审评认为需进一步补充资料的将补充通知单转受理办。技术审评中心主任签发后。
注册证变卦、补证项目:14个工作日)三、行政审批(注册项目:32个工作日。
经办注册证变卦、补证等其它项目(注册项目:7个工作日,1..医疗器械司注册处经办人:复核经过技术审评的项目。注册证变卦、补证项目:4个工作日)
经办要点:
1技术审查演讲
2申报单位、生产企业的诚信情况
3否涉及我局或其他机关部门处置的案件
4否有投诉、举报情况
5上报批件内容的复核及确定
应提交正式的申述演讲)6经办人复核意见(意见与技术审评结论不一致时。
7审查注册证变卦、补证的资料
注册证变卦、补证项目:4个工作日)2.医疗器械司注册处处长复核要点:注册项目:7个工作日。
1技术审查结论
2经办人意见
注册证变卦、补证项目:6个工作日)3.医疗器械司司长复核要点:注册项目:8个工作日。
1处长意见
2经办人意见
境外第一、二类产品注册)3签字(应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签发产品)或签发(境内、境外产品重新注册。
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复核要点:8个工作日)
1行政审查意见
2签发
2个工作日内转医疗器械司注册处;审批后的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签发后的资料。医疗器械司注册处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受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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